嘉定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bevictor伟德 时间:2019-10-12 点击: 0 次浏览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牛鼻子"是责任落实。在此过程中,"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组成有机整体,联合联动,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目标、机制、运作模式一致性。为进一步将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市委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区加快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全会工作部署,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一盘棋",着力构建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责协同"机制,进一步优化"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述责问责"责任闭环,切实解决"党委只挂帅不出征"、"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一岗双责只听其声不见其影"等问题,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来提升全区发展新优势。
二、总体要求
全区各级党委(包括党组和基层党组织)、纪委(包括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党委书记、班子成员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党委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得以落实的"纲",纲举而目张,体现在抓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谋划部署,体现在抓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的全面领导和组织;纪委监督责任是保证,体现在对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的协调推进、问责追责;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是关键,体现在党委书记亲自领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战略谋划的组织落实,并对纪委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行引办和督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是基础,体现在班子成员要主动承担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主动执行"管业务也要管队伍"的项目任务。通过精细化设计、项目化分责、链条式传导、倒逼式追责,实现"目标同向"、"行动联合"、"效果倍增"三方面协同效应,不断巩固深化"党委挂帅出征、纪委监军督战、党委书记牵头引领、班子成员齐心协力、上下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
党委要将"主体责任"放在心中。要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要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纪委要将"监督责任"扛在肩上。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党委书记要将"第一责任"抓在手中。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使每个党员、干部都及时纳入组织管理,使党组织对每个党员、干部都做到情况明、问题清、措施实。要增强抓班子、带队伍的意识,带头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干事。
班子成员要将"一岗双责"落在事上。既要管业务又要管队伍,在推进专业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注重将主体责任相关任务要求融入具体分管职责之中,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推动主体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做到工作职责管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延伸到哪里。要本着爱护班子、爱护同事的真诚心愿,注重咬耳朵、扯袖子,加强相互监督,努力做到一起干事、共同干净。
三、工作措施
(一)横向协同机制
1.制定"2+N"会议制度。党委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总结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明确目标重点,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纪委履行专责监督职责,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动议,经党委书记批准同意,党委不定期举行专门会议,听取党的工作部门开展职能监督以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目标任务等情况,班子成员共同商议、研究解决履责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实现同级监督。
2.构筑"3+3"责任体系。完善"三份清单":每年,党委牵头、纪委协助,班子成员共同查找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点,形成"问题清单";明确重点内容、问题整改的责任分工,形成"责任清单";班子成员提交责任项目,报党委书记审核、党委审议通过,形成"项目清单"。制定"三定"方案:定行使岗位权力廉政风险点,定防范风险工作流程和项目,定责任形态,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3.实施"2记1评"工作方式。一是履责工作记实。运用信息化平台全程记录党委、纪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党委、纪委依托平台加强履责管理,党委书记、班子成员主动记实,接受监督。二是违纪问题记录。对班子成员直接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记录,班子成员对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不教育、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不处理的,党委要追究其责任。纪委要立足主责主业,协助同级党委加强监督检查,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严肃开展问责。三是述责述廉评议。党委主持召开扩大会议,听取并评议班子成员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述责述廉报告载入廉洁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4.建立党委"2个主动"工作机制。一是主动发现问题,深化全面从严治党配套制度建设。党委要善于查找和发现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及时建制堵漏。党委书记亲自主持建立或修订相关重要制度,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建立或修订其他配套工作方案。二是主动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执纪监督保障。党委书记要亲自批示协调督办重要信访问题,班子成员要重视解决分管范围内多发易发问题。践行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对信访反映的需要了解、提醒的干部问题,先由党委书记或分管领导与被反映人"面对面"谈话核实,并向纪委提出处理建议,对于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对于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
(二)上下协同机制
1.加强履责督导。上级党委要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为尺子,加强对下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督导和推动,由区委常委和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单位,年初听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部署安排,年中督促责任推进落实,年末开展履责考核评价。
2.整合监督力量。探索建立"网格化"监督执纪工作模式,即划分全区各单位为若干网格,由区纪委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组织起来,协调其他执纪执法和职能部门人员,分组进入网格。通过资源整合形成集中优势,重点监督下级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推动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精准开展"短平快"执纪审查,提升工作成效,形成上级纪委引领推动下级纪委实现履职尽责的工作局面。
3.完善"双报告"制度。下级党委必须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下级纪委必须定期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党的工作部门定期向纪委全会书面报告职能监督落实情况。
4.开展履责情况约谈。针对党委履行全面监督、纪委履行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履行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履行日常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约谈,党委书记要经常性约谈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负责人,纪委书记要经常性约谈下级党委和纪委负责人,班子成员要经常性约谈分管领域部门、单位负责人,做到"信访反映集中必谈,案件多发频发必谈,问题矛盾突出必谈,职责履行不力必谈"。
四、工作闭环
"四责协同"核心在协调同步同向同力,关键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自均能形成责任运行闭环,"知责明责"树意识、"履责督责"见行动、"述责问责"看效果。
(一)"知责明责"环节
个人要知责,组织要明责。按照中央、市委、区委及区纪委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研究管党治党突出问题,明确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任务。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项目清单,出台工作意见,开展签约告知,明示责任。
(二)"履责督责"环节
个人要履责,组织要督责。研究细化责任项目落实措施,统筹安排工作开展的计划进度。注重深入基层,了解、检查责任项目推进情况以及分管联系单位两个责任履行情况。依托信息化平台进行工作记实,定期开展工作汇报和履责督导。建立有利于干部敢抓敢管、有利于党委担负主体责任的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实施"网格化"监督执纪,督促问题整改。
(三)"述责问责"环节
个人要述责,组织要问责。加强述责述廉评议和履责约谈工作,做好直接分管领域违纪违规问题记录。制定问责方案,对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六大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问题的组织和个人,严肃开展问责,强化结果运用。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